东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问题,针对户籍改革、居住证改革、外来务工人员入户、公共服务供给等民生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东莞将尊重市民个人意愿推进城镇化,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分,东莞本市的农民进城落户,将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不变化。值得关注的是,那些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常住异地务工人员,将有望优先落户东莞。
居住证: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
东莞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将逐步推进涵盖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的批次清单,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
人才入户:让更多务工者转户籍人口
东莞将完善并落实包括积分制入户在内的人才入户政策,优化调整积分设置,加快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常住异地务工人员转化为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