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要归并了原来三个部委的职能:
一是中央企业工委的全部职能;
二是国家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几个职能;
三是财政部的一部分职能,例如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等。
此外,劳动部负责的工资总额的管理将来也可能并入国资委。
“两会”以后,首先要做的可能是中编办为国资委定编制、定职能、定机构。
具体地说,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
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