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下调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不过,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一线城市,三部委表示,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了落地文件。文件中明确,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并没有提及二套房贷利率。因此,可以理解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仍将执行目前1.1倍利率的政策。而且,和三部委此前发布的文件略有不同,北京此次仅提及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即可执行首付最低两成的比例,并没有包括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