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苏州相关部门对外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明确自10月4日起,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相关政策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楼盘)区)、昆山(楼盘)市、太仓(楼盘)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时调整信贷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此外,《意见》还规定,经价格部门严格成本核算确定备案价格后,开发商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开发商不得提高销售价格。
苏州市物价局随后在10月8日表示,经过近半个月的商品房专项检查,目前,物价、住建等部门已联合查出22家涉嫌存在捂盘惜售、未明码标价、明码标价要素不全、标示内容更新不及时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房企。另有3家企业被国家住建部通报批评。
而在物价局的介入下,苏州房价快速回落,根据苏州市统计数据显示,国庆长假期间苏州商品住宅共成交2249套,较去年同比上涨70%。价格则由10月2日的2.2万元/平方米左右跌落至10月6日的1.3万元/平方米左右。
对此,有当地产房地产从业人士称,新政出台后,价格超过物价局规定的,一律不予过户,因此均价大幅下降主要原因还是成交结构的变化。不过,有部分开发商确实也在酝酿折中的办法,不排除适当降低售价的可能。
当地房产中介也表示,部分二手房业主已开始主动小幅降价,以试探市场反应,二手房价格应该说已达到阶段性顶峰,未来将转入下行通道。
实际上,苏州2011年3月份出台限购细则后,对市场的短期影响显著,2011年3月份-4月份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当年4月份开始价格也呈现持续下滑的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10月9日上午,东莞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在今年1月1日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但在10月20日前未被备案的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15%或比备案价格下浮超15%的商品房,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