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限购政策细则
pchousewangbingbing 2016-10-24 11:28:58

武汉限购政策细则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失策的总体要求,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二、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三、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的指导下,待湖北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后实施。住房限购措施自10月3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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