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确保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3年乌鲁木齐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在继续从严执行限购政策,进一步严格住房限购审核工作程序的同时,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限购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此外,《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商品住房价格“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部分定价过高、容易抬升周边房价的项目,及时约谈开发企业,督促其合理定价。严厉查处违反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企业。对在建项目和中介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提前认筹、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松一紧”成为本次《意见》的亮点。其中“宽松之处”为,在缩短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时限,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的同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3%以上。201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比前5年平均供应量增加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