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胆中毒是指食鱼胆而引起的一种急性中毒,日常吃的青鱼、草鱼、鲤鱼,鲢鱼以及绍鱼等,其鱼胆都有一定的毒性。
鱼胆的毒性主要为胆汁成分对人体细胞的损害作用及所含组织胺类物质的致敏作用,鱼胆不论生食或熟食,都可以引起中毒,中毒量与鱼胆的胆汁多少有关。
起病较急,多在服鱼胆后1~3小时发病,早期主要为胃肠道症状,晚期为肝,肾功能损害,先见呕吐和腹痛,由于毒素引起上消化道粘膜病变,故呕吐较重,多者每日可达30次以上,吐出食物甚至胆汁,有时可带血,腹痛多为阵发,位在上腹部,并不太重,腹泻较轻,呈不消化便,发病后1~2天肝脏渐肿大,肝功受损,发生黄疸,毒素主要由肾排出,故易引起近球小管坏死及集合管阻塞,发生少尿,甚至尿闭,尿蛋白阳性,镜检可见红细胞及颗粒管型,严重者发生肾功能衰竭,血中非蛋白氮增高,二氧化碳结合力减低,血钾增高,血氯,钾减低,此外患者多伴发热,精神萎靡,小儿易有血压升高,重者昏迷,脱水,休克,反复惊厥,以致死亡。
尸检主要表现为胃及空肠上段粘膜水肿,出血,肝细胞混浊肿胀及变性,肾小管变性,坏死,肾乳头及肾盂出血,心,肺,脑均有水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