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近几年如雨后春雨般出现的高层商品房,电梯是其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它的防火问题深受人们的关注,一旦出现火灾,一栋楼几十层的居民应该如何撤退呢?所以,在购买高层的时候,我们要关注它的防火规范。
建筑防火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工作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不解决好建筑的防火问题,将直接危及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个建筑设计成败的关键,所有从事建筑设计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都应予以高度重视。
幕墙是建筑的外围护结构,保证建筑幕墙工程的安全可靠是所有顾问服务、设计和施工的基本前提,要求我们在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各个专业的配合工作中,防火设计都必须作为重点加以考虑。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性,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而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都是为保障建筑的安全而制定的,是设计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规范中许多条文都属于强制性条文。每项工程、每位参与到设计与品控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9月25日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
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O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 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