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大背景下的济南楼市,济南如今的房价涨势情况怎么样呢?而最新的济南房地产市场,就在推出了租房可以就近入学的新措施,此外该项新政还有哪些别的措施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出台,从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租房,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等方面,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意见》要求,各市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把培育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租房落户、子女入学、房屋改建、住房租赁备案、服务平台建设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各市都要培育一批住房租赁骨干企业,具体目标是:今年年底前,每市公布1-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到2020年,全省培育100家省级住房租赁示范企业,带动住房租赁行业品牌化发展。
未来可租赁房源有望大幅增加。存量方面,现有住房,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闲置国有厂房等,允许按规定改造或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增量方面,鼓励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鼓励各地出让土地适当新建租赁住房,支持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这个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如房管局要负责公租房、中介等;租房上学则涉及到教育部门;租房落户,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等工作,需要公安部门配合;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则需要国土局来制定政策,相关房屋改建手续需要建委审批。”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因此,济南的实施细则若要落地,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进。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优惠贷款利率的定向金融产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直接融资。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向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引进人才发放一定数额的租赁补贴。
对于广大租房者关心的子女上学问题,意见明确,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