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后的女儿回家的话,在中国就被称之为回娘家。那么有关回娘家,到底有哪些特殊的意义呢?
在我国古代,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门,称为“归宁”、“三朝回门”、“头转客”,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除此之外每年正月初二、初三,中国各地汉族同胞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俗称迎婿日。回娘家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民俗文化。
除了新婚后的回娘家,大年初二也是回娘家的重要日子。在广东客家传统节日习俗正月初二已婚妇女转妹家“(回娘家)”,新姑丈(女婿)要“上门”。回娘家的妇女,都要携带鸡、娘酒等礼物。潮汕地区,正月初二、初三,女儿回娘家,必备办一大袋的饼干、糖果,由母亲分送邻里。
如果家中有多个女儿,而这些女儿又不在同一天归来,那么,就要来一个分一次,礼物颇薄,“礼轻情意重”,它表达了姑娘对乡亲的思念。姑娘回到家中,若家中有侄儿,当姑母的必须再掏腰包,尽管在初一日给压岁钱时已经送了,可这一次意义不同。这习俗,潮汕人称为“食日昼”。顾名思义,仅仅是吃中午饭而已,女儿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
在中国,正月初一就是大年初一,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年初一是合家团圆的喜庆之日,按照传统风俗,很多地方是禁止嫁出去的女儿在大年初一回娘家的。因为在这些地区人们的观念中,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大年初一需和夫家人团聚在一起,倘若在大年初一这天回娘家,就会造成夫家人不能团圆的局面。所以就有了初二回娘家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