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不少小区居民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在购房之后发觉自己所缴纳的物业费偏高。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居民们要怎么处理呢?
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
1、物业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工资;保安费及费;公共设施、社保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及清洁费;法定税费;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花费。
2、物业管理费用中不含:住宅内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因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公共区域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更换费用,这部分的费用是由房屋维修基金承担的。
3、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国家对物业有所规定,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招聘,但小区入住的人数过半,小区使用面积也过半以后,并且小区发展成熟后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大家对物业服务部满意,那么可以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招标更换。
当然,物业的收费标准并非有物业公司一家能代表,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进行召开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最终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作为小区的业主,如果对物业有何不满意,都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
针对商品房的物业收费,相关部门对其收费价格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执行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和标准来制定。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或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向房管部门反映,也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维权。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必须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
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同时,按照国家现有的政策,前期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招聘,而小区成熟后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