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住房新规,租购并举,设立省级试点城市
pchouse佚名 2018-5-02 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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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租赁政策的普及中,和租房相关的政策受到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近期,湖北就发布了最新的住房政策,该政策下,湖北即将开启租购并举的政策,这也是湖北设立省级试点城市重要举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规范有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该通知指出,2018年,武汉市要继续积极开展住房租赁国家试点工作,完善地方法规、增加房源供给、提升企业规模、创新监管和安全防控体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试点成果。

  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等人口净流入城市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要扶持一批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地一批租赁住房项目、建成运行一个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建立一项租赁监管服务制度;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试点城市可在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出租年限内不得分割产权出售、抵押。允许按规定分期缴纳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金。允许试点城市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调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试点城市可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未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未超过15%的工业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利用空闲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但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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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界认为,这是首个资本市场支持租购并举的政策,借助资产证券化为企业提供创新融资渠道和投资退出路径,对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明确了优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与此同时,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以其持有不动产物业为底层资产的权益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推动多类型具有债权性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政策利好让租赁住房物业与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一拍即合。”戴德梁行高级董事胡峰表示,一方面,政策带动下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大量可选择的基础资产;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可以帮助公寓运营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用于投入下一阶段房源建设,为企业寻求融资与退出途径。

  他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住房租赁企业构建“投资、运营、退出渠道”的商业模式闭环,为企业加大投资租赁住房提供了信心和动力,也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管理能力。今后公募REITs推出时住房租赁,个人投资者可以不用买卖实物资产,通过投资住房租赁REITs就可以享受到物业增值收益。

  专家建议,各地政府在土地供应方式上应逐步探索转变,降低租赁住房的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同时,财政、税务等部应统一协调,针对证券化产品考虑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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