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另一大税种来袭!比房产税多了9倍!
pchouse阿柠 2018-8-21 10:12:36

        房产税今年年底初审,但是现在又有一个大税种,相当于房产税的10倍,这才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

房产税年底初审,但这个大税种才可怕!比房产税多9倍

        这个税就是北京、东莞已经在征收的,二手房过户要缴纳房产增值部分20%。郑州也在实行2015年办理的产权证,再交易征收增值部分的20%。翻倍之后要交纳增值部分的20%,相当于交纳全价的10%,又相当于10年的房产税。

        而目前,很多城市,二手房交易都还是征收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很低的税率,但差额20%,却是非常大的税率了。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二手房交易要交的增值所得税要略高一些,但人家的计算标准更科学,增值部分还会再减去利息支出、维护费用支出、装修等其它直接支出,最后要交的,其实也不会超过差额的20%。

        这个税,其实才是慢慢侵蚀财富、侵蚀回报率、侵蚀投资预期的重磅税种!只是很多人都是在近几年才进入楼市,并没有进入大规模的套现阶段,而且因为之前涨幅很大,再加上很多城市并未实行,没有感觉而已、并不清楚而已。

        1994年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里所说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这其实是早就定过的税种,但由于这二十多年来,房地产是国家支住行业,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一直没有强制执行。只有政治明确的北京在这么做,东莞在跟进,部分城市跟进(如郑州)。但随着本轮房住不炒的推进,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终于落下来。

为什么?

        1、因为限售,这个税会延后,新房要延5年以上,二手房也要延2年以上,对市场情绪影响不大,没有阻力。

        2、可以多征税啊,这多好的事情,正好需要钱。

        3、亦可响应国家号召房住不炒啊,因为在交易环节征税确实会有效打击投资行为,理论和现实都行得通。

        4、因为转让环节征重税,也就锁住了房地产的流动性,打击了业主的转让积级性,避免了房产流动过快造成的加杠杆,也避免了房产流动性过快造成的市场波动,同时,也有效避免了二手房价格不受控制而造成的城市房价过高的问题。

        同时,也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这个税种现在各地政府已经关注上了。“2018年8月1日,张家口市宣化区税务局明确公示,落实“房住不炒”精神,个人转让存量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取得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人,已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张家口最先公示要打开这个潘多拉的盒子,接下来,也会有更多的城市紧跟步伐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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