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个人还是中介,遇上了租房跳单的情况都是很郁闷的。如果真遇到了跳单,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PChouse就为大家细细道来。
目前来说,有规定如果“跳单”了,是要被处罚的。
《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中明确要求填写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是委托出租的,要列明房屋的交付时间、设备清单等;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中介要提供实地查看房屋、指导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协助房屋交接等。如果房东是独家委托中介出租的,委托期间如果私自和第三方签订合同(俗称“跳单”),房东应按经纪服务费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示范文本》中明确约定了委托人经纪服务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时间,即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完成约定的经纪服务内容,才可要求委托人按约定支付经纪服务费,突出了中介机构应促成租赁双方达成交易的义务,避免以往因为服务内容及经纪服务费支付条件约定不明确而引起纠纷频发的问题。同时对于以往发生租赁双方私下‘跳单’的问题,《示范文本》也作了相应约定,也有利于保障中介机构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