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房产税,它是2018年房地产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然而直到现在,房产税却闻声不见人,各地也陆续出现多人卖房的情况。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有关房地产税的话题再次受到关注。专家建议,应按低税率原则征收房地产税。
国家税总局日前答复政协提案中表示,在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立法与改革过程中,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与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工业用地闲置、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作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先行者,重庆房地产税改是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其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全民关注”。事实上,新年第一天重庆调整房地产税收起征点是例行调整,意义有限,但是调高了的房地产税收起征点可以说明两点:首先,即使在房地产严控的2018年,整个房地产市场房价还是实现了微涨。其次,房地产税的缴纳,现实结果证明,其收效甚微。
重庆试行的房地产税制,最大的特点是征税对象“阶层”化:即征税对象主要是高档住房。虽然税收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但是房地产税收不仅在“稳定”房价上作用有限,而且对收入的调节似乎也没有“物尽其用”。据统计,重庆市对个人住房征收的房地产税收仅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0.03%。
同时,房地产税收需要通过供求机制作用于房价,通常来说征税通过提升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市场供给,平衡供求稳定房价。但是据重庆市数据,房地产税收的开征使得高档楼盘的访问量迅猛下降,较同期下降了30%-50%。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收的征收对于活跃市场、平衡市场供求在现实实践中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房地产税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但也不能以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看待房地产税政策出台,当前房价泡沫、房地产市场乱象是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土地制度、金融体制等多重因素形成的,只有在这些领域的改革基本完成,体制基本理顺,才能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从国际经验看,房地产税主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筹集财政收入。美国、日本这些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国家都有房地产税,但是并没有因征收房地产税抑制房价上涨。从国内经验看,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推进房产税试点以来,房价不跌反涨,房地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效果并不明显。
这是因为房价变动主要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房地产税主要是短期情绪冲击,尤其是对于人口集中、需求旺盛的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