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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明式家具发展的一百九十年历程
2020-1-31 17:36:37   出处:其他   作者:张辉

  明嘉靖年出贪官,也弘扬反贪正气。一朝首贪严嵩被罢官抄家,其家产帐目清单条目众多,文字数量竟然达六万余,不但成书,还竟然出版,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反讽的是,书名又竟然为《天水冰山录》,意为“太阳一出冰山落”,充满对正义的歌颂。嘉靖四十四年,严嵩被革职,时为1565年。明人王世贞说:“分宜(严嵩)当国,而子世蕃挟以行黩天下之金玉宝货,无所不致。”(明王世贞:《觚不觚录》。

  严氏抄家帐目记录了其20年主政期间之鲸吞物品,可谓当朝的财富博览。琳琅满目的珍奇宝物中,记载了一些与“(黄)花梨”相关之器,计有九处,如“牙盖花梨镜架一个”“花梨小木鱼一个”“玉厢花梨木镇纸一条”“花梨木一拜帖匣”“牙厢花梨木镜架一个”“花梨木鱼一个”“小花梨木盒一个”“花梨木锥一件”“素漆(按:髹漆后未加纹饰)、花梨木等凉床四十张,每张估价银一两”。这是明代史料中最早成系列关于黄花梨家具的记载。(神州国光社:《天水冰山录》,1936年)。

  此书中关于严嵩府内家具的记录极多,多达八千余件家具中,大多是大漆、嵌螺钿家具。其中包括大型者有“屏风、围屏共一百零八座架”大理石螺钿雕漆“床共一十七张”“各样床计六百四十张”。严家很少的黄花梨器物中,没有大器型的,如没有黄花梨之桌、案、椅、屏风、罗汉床、架子床等。其所记载“花梨”家具种类稀少,级别较低,同时数量极少、可见嘉靖年间,黄花梨家具处于起步阶段。


明末清初黄花梨直牙头平头案

  还有其文字中“素漆凉床”和“花梨凉床”一起记录,表明黄花梨家具初始使用,在当时匆忙和混乱的资料记录中,黄花梨凉床尚未单独立项,尤其是估价为“一两”白银,价格低廉不抵漆饰家具,还引起了当代一些研究者的疑惑。每张黄花梨凉床价值“一两”白银之原因,可以如此解读:

  其一,历代查抄赃物的价格之折算,不乏当局操柄者营私肥己的勾当,是权力行为,不是市场行为。正如清嘉庆皇帝下令抄查清代贪官和坤家产时,便有此类感触,指责变卖价格为实际价值的十之二三。

  其二,当时黄花梨家具刚刚问世,价格尚不透明,没有广泛认同的市场标准价格。其二亦助其一奸道可行。

  另外,嘉靖初年,朱宁因私通宁王被捕,其抄家财产清单上,对花梨器也仅仅有一点记录:“乌木盆、花梨盆五,沉香盆二。织金鹤二对。织金蟒衣五箱。罗钿屏风五十座。大理石屏风三十座。围屏五十三扛。苏木七十三扛。”(神州国光社:《天水冰山录》附录,1936年)

  朱宁抄家财产清单上,仅仅有五个花梨盆,这也是嘉靖年“花梨”器物种类尚少的另一个辅证。

  《金瓶梅词话》的创作年代有两说,一是明嘉靖年,一是明万历朝。故事中心地点是山东省临清县。书中描述的漆饰家具多达几十件,却找不到黄花梨、紫檀等硬木家具的踪迹,这也与上述两个史料的逻辑吻合。

  无论如何,《天水冰山录》的若干文字是多种“花梨家具”初现的准确史料。1565年,作为一个事件年,可视为黄花梨家具、明式家具的肇始元年。

  对明式家具的出现和使用,学界前贤搜罗钩沉文献史料,还提供了其他明确的年代证据,其要者:明万历朝松江地区的范濂在《云间据目抄》中说:“隆、万以来,……纨袴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极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记风俗》,《笔记小说大观》,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以上是苏州和云间(今上海松江)地区的状况。


清早期黄花梨云纹牙头翘头案

  万历朝太监刘若愚在《酌中志》中,说明御用监职司:“凡御前安设硬木床、桌、柜、阁及象牙、花梨、白檀、紫檀、乌木、鸡翅木、双陆棋子、骨牌、梳栊、螺甸、填漆、雕漆盘匣、扇柄等件,皆造办之。”(明刘若愚:《酌中志》,北京古籍出版社。)

  此为京师中枢的情景。

  科学的考古出土文物是最重要的物证,在上海市宝山区明万历朱守城夫妇合葬墓中,出土有紫檀栏杆式砚屏、紫檀笔筒、紫檀瓶和竹雕紫檀盖香筒。这些遗物为万历朝制造硬木器物最有力的物证。(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宝山明朱守城夫妇合葬墓》,《文物》,1992年第5期)

  明清时期,乃至更早,“黄花梨”被称作“花梨”、“花狸”、“花榈”。起码在清雍正、乾隆宫廷《造办处活计档》、《贡档》、《进单》中可见大量的紫檀、花梨家具记载,其中的花梨家具无疑是指黄花梨家具。

  “黄花梨木”一词最早出现于清光绪年间,在为慈禧皇太后修建陵寝时,庆亲王奕劻奏请陵寝内使用黄花梨木。光绪二十三年,《大清德宗皇帝实录》卷四○六记载:“己卯,庆亲王奕劻等奏,菩陀峪万年吉地,大殿木植,除上下檐斗科,仍照原估,谨用南柏木外,其余拟改用黄花梨木,以归一律。”

  《大清德宗皇帝实录》卷四○七记载:“光绪二十三年秋七月癸丑,谕军机大臣等,朕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懿旨,东西配殿,照大殿用黄花梨木色,罩笼罩漆,余依议。”

  可见,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黄花梨”之名出现。综合上述诸项资料,可以认定,黄花梨、紫檀家具初出于明代嘉靖年间,比较普遍使用于万历朝间,嘉万年间属明代晚期。

  据清廷造办处档案披露,雍正一朝13年,宫中使用黄花梨家具日趋减少,而新造紫檀家具数量逐渐增多。但黄花梨家具的制作并未结束。

    从和硕雍亲王的《十二美人图》和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60岁寿辰贺礼的紫檀大围屏显示,在清康熙晚年,清式家具已经出现。但这并不意味明式家具的结束,明式家具的退潮和清式家具的来临是犬齿交错进行的。

  乾隆朝宫廷制作、进贡家具的档案尚未完全整理出来,笔者在所见为“造办处木作清档”和家具“进单、贡档”抽样资料中,发现乾隆朝进贡档案中记载:乾隆十六年、河南巡抚进花梨画桌二张、花梨琴桌二张、花梨边绢心花卉十二扇、花梨边绢心山水十二扇、画金边金心花卉十二扇。(吴美凤:《盛清家具形制流变研究》附录,胡德生整理“乾隆朝‘宫中进单与贡档’(部分)”,页375)

  此后,清宫“进单”与“贡档”中对紫檀家具的记载已为海量,而黄花梨家具的记载几成断档态势。

  笔者认为,如果为明式家具历程的结束寻找一个标志年,那么乾隆十六年(1751年)河南巡抚此次进贡大批量的黄花梨家具,可视为明式家具的落日余晖,是黄花梨家具末期的重要结点。

  虽然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后,黄花梨家具还有零星进贡,但黄花梨家具作为一个时代已经过去。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江西巡抚海明进花梨宝座一座、花梨香几一对、花梨书桌一件、花梨膳桌一对、花梨炕书架一对,均为“雕刻竹式”。(吴美凤:《盛清家具形制流变研究》附录,胡德生整理“乾隆朝‘宫中进单与贡档’(部分)”,页381)

  这些黄花梨家具来自明式家具非主流生产地区的江西,且式样为“雕刻竹式”,已为清式家具。


清早期黄花梨云纹挡板翘头案

  日后,全部的清廷家具档案完整梳理后,会看到更细致入微的记载,明式家具结束的具体年代的确定可能有微调,但大致不会超越清早中期这个时间框架。如果以雍正末年为明式家具结束年代标志,可能更简单化一些。但是,匠作工艺与皇位更替不是完全相一致的。由家具形态自身看,明式家具向清式家具的转变也是交叉的、拉锯式的,而非一刀切。

  明式家具与黄花梨家具并非同一概念,但前者以后者为主要载体,而后者的形态也主要表现为前者,两者具有极大的交叉性。

  这里要明确一个概念,笔者所云的“明式家具”专指明晚期至清早中期这一历史阶段的以黄花梨、紫檀为主体的硬木材质家具。明式家具作为专有的学术概念不含有大漆家具和柴木家具。

  硬木家具与漆柴木家具是属于古典家具母文化中的两个子文化系统,有各自的发展链,独占运行。在作类型学梳理、年代考究时,它们不可混为一谈。

  另有研究者指出,晋代崔豹《古今注》对紫檀已有记载,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中,已有花梨的记载:“榈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几,似紫檀而色赤,性坚好。”晋唐以下,与黄花梨、紫檀相关的文字不绝于史册。其间,民间百姓的实际使用也理所应当地存在。长久以来,海南岛居民将黄花梨木作为中药材,主治行气、活血、止痛及內伤,外敷亦可用之止血。同时,老百姓就地取材,打造简陋粗糙的家具,或将其制作成房梁、锄头把、家畜食槽等。诸如此类,与本书所谈紫檀、黄花梨所做的明式家具普遍使用的起始年代并不矛盾。


清早期黄花梨螭龙纹翘头案

  笔者着眼的硬木明式家具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专指内陆地区沿袭、遵循宋元明以来木器匠作法则,具有强烈工艺色彩的硬木家具,它们使用框架结构、榫卯工艺和攒边打槽装板工艺,甚至它们的式样都有一定的程式化。二是它们作为商品广泛地流通于社会人群中。如此,各时期当地居民就地取材打造的家具不在明式家具之列。

  鉴于历史学分期的规范,笔者以有确切纪年的事件为明式家具的开始和结束的标志。认为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至乾隆十六年(1751年)结束,这是漫漫的190年。其间横跨两个王朝,人世间,天翻地覆,沧海桑田。明式家具在财富、市场、工艺激荡中,留下了太多的故事,让我们慢慢品读。190年的历程意味着明式家具是一个漫长、丰富的发展变化历程。同时,这个年代跨度的确也为对明式家具器物进行年代排队奠定了基础。

  明清时期,各类别工艺品如瓷器、玉器等基本完成了年代的类型学排队,即器物的相对年代排队。而明式家具此类探讨虽然偶有空谷足音,但系统性的建构一直阙如,本书就是这种建构的一个尝试。将明式家具分为早期、中期、晚期、末期,对应的年代为明晚期、明末清初、清早期、清早中期。大致的时间为:明晚期,由明嘉靖四十一年(1565年)至万历年间(1573~1620年);明末清初,由明天启年间(1621~1627年)至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清早期,由清康熙初年(1662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清早中期,由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

  钱穆先生在《中国文学史》开篇时说:“所谓史者,即流变之意,有如水流一般。吾人如将各时代之文学当做整体的一贯的水流来看,中间就可以看出许多变化。”明式家具史也是一条激荡的长河,在明清之际奔腾向前,让我们看看它们如何地逝者如斯夫。

  (来源:第五十五期《品牌红木》杂志  张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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