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消防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可靠,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只要发电机投入使用,它就有电继续保证供电。
2、在火灾状态下,靠近地面的烟少、氧气多,人疏散的本能反应是弯腰或匍匐前进,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带来的均匀照度更为有效。所以应提倡低位安装,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
3、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
4、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