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物价局、市住建局报市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市住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确定东宝花苑一期、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均价为3950元/平方米,鲤城房地产公司确定江南花园城项目B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均价为3900元/平方米。东莲花苑(城东经济适用房)、见龙亭、江南花园城I期等三宗项目的剩余房源,符合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面积部分,仍按原定均价(东莲花苑3480元/平方米,见龙亭高层3200元/平方米,多层2940元/平方米,江南花园城I期3395元/平方米)销售。东宝花苑、东莲花苑剩余的经济适用房超66平方米的面积,商品住房按均价7725元/平方米销售;江南花园城、见龙亭余房经济适用房超66平方米(多层60平方米)的面积按均价6772元/平方米销售。
经市住建局报市政府批准,东宝花苑限价房销售均价为6180元/平方米,江南花园城、见龙亭余房限价房销售均价为5418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