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百科
广州经济适用房
目录
1、广州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2、广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4、广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6、广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广州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于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都有哪些呢?下面来看看。
 
  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新建、改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四条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宅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住建办)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各级建设、发展改革、国土房管、规划、市政园林、财政、民政、人事、物价、劳动社会保障、工商、统计、公安、监察、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设专人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受理、审核等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做好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编制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查看全部内容

广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广州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经济适用房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查看全部内容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在生活成本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购房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愈加困难。所以很多人更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首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其次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最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除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人也非常关心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那么关于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又包括哪几个部分呢?
 
  首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购表和相关材料;其次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及民政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备案,然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房完成购买。需要提醒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是,近年来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较为严格,一点发现有虚假信息,会有重罚,所以填报材料时需谨慎。
查看全部内容

广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适用性。它有以下一些作用:1.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2.优化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平抑了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3.经济适用房边缘集聚有利于城市中心空间布局优化;4.改善了城市环境,带动了城郊结合部的发展。

  广州经济适用房价格现状如何?

  据了解,瑞东花园经适房的房屋基准价格为4708.95元/平方米,周边房屋市场价已经高达12800元/平方米。而分散房源的房屋基准价格则相差较大,位于白云区的南悦花苑价格最高,达到5216.89元/平方米,而白云区集贤苑的房屋基准价格仅有2480元/平方米,是此次推出的经适房房源中价格最低的。海珠区聚德花苑房屋基准价格则仅有2615.8元/平方米,其周边市场价已经高达13600元/平方米。

  对于有意向在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要留意广州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以上变化了。

查看全部内容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在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小编将介绍下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经济适用房虽然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但是要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哦,有意向在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要多留意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了

查看全部内容

广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广州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经济适用房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小编将介绍下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以下是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的相关内容。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所以往往供不应求。对于希望在广州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朋友需要多留意以上政策了。

查看全部内容
整屋案例
更多
分享到
微信好友 微信朋友圈 新浪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