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黄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黄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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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黄冈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黄冈公租房买卖政策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 外来务工人员 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黄冈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黄冈公租房买卖政策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黄冈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黄冈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黄冈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南海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黄冈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黄冈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黄冈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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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需要满足什么呢?不同的公租房有什么不同的要求?小编为你提供黄冈申请公租房条件。
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黄冈公租房申请条件(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黄冈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有人询问黄冈怎么申请公租房和黄冈公租房在哪申请及其如何申请黄冈公租房包含2014黄冈公租房申请材料。黄冈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黄冈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黄冈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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