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拟设为“深圳创意设计日”
pchouse佚名 2010-6-22 14:51:51

  作为推广深圳“设计之都”的一个重要品牌,深圳“创意设计日”将以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昨日,《关于将每年12月7日设立为“深圳创意设计日”的决定(草案)》正式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四届三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2008年11月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深圳市正式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并授予深圳“设计之都”的称号。12月7日,深圳被授予“设计之都”称号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鉴于12月7日是深圳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的重要日子,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将每年的这一天设立为“深圳创意设计日”。为了扩大其影响力并赋予其法定意义,深圳市政府特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决定,使这个节日以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一些致力于发展创意设计的城市(例如加拿大的蒙特利尔、美国的休斯顿等)都相继设立了“设计日”,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城市设立,但有类似的节日。“深圳创意设计日”成为国内首个政府设立的“设计日”。

  据统计,目前,深圳有6万设计从业人员,年产值15亿元人民币,设计产业占GDP的5%。在申请“设计之都”成功后,深圳提出在未来5—10年内,实现设计产业占到GDP的10%。

  据悉,为推广“设计之都”品牌、培养深圳设计文化土壤和设计受众,“深圳创意设计日”当天将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圳现有的创意十二月活动的开幕式将移至每年的12月7日举行,原有的设计奖将整合为年度设计大奖———深圳设计市长杯,并在创意设计日颁发。

  除了结合深圳原有的创意活动外,为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创意设计活动,《决定》建议每年举办深圳市民设计大赛,在创意设计日当天颁奖。此外,在深圳市各区和主要街道开设“创意市集”,组织单位和个人在各种特色创意市集上买卖自己的创意作品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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