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关于买房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买预售房;二是买现房。
购买预售房子要注意什么?
第一:需要知道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A: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B: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C: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D: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E: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F: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物业管理条款;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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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房子要注意什么?
第一: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A:商品房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商品房销售方式;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解决争议的方法;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B:两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总之,买房之前业主一定要看清楚开放商的一些合格证,要得到合法的保护,开放商是需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书的,否则的话就最好不要购买。以上的关于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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