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罐标价6.9元却收49.9元顾客认为“虚假标价”要求“假一罚十”
顾客出示的宜家当天系统错打的小票
宜家:电脑收费系统出错,只同意“错一赔一”;律师:“虚假标价”取证较难
网友“木头人”姓吴。他称,1月8日那天,他去南京宜家家居买了画框、灯泡、调味罐等一大堆家居用品,总价格打出来是987元,但回家后,吴先生对照商品实物和购物小票价格,发现其中的调味罐和画框价格看起来有些不对头。于是从江宁禄口开车返回,果然在商场的货架上找到调味罐的价格是6.9元,画框的价格是4.9元,但是在电脑小票上都打成了49.9元,实际多收了88元,于是找到商场,商场一位值班人员经过查证,告诉他可能是电脑系统出故障引起的收银系统错误,承诺吴先生可以凭小票退掉那两件商品,并送给他100元购物券做补偿。但是,吴先生称,商场如此处理太过轻慢,首先是商场电脑系统出了故障,错误在于商场,而非顾客;其二,商场虚假标价应该“假一罚十”,“错一”也应当“赔十”,况且自己驱车来回折腾,耽误了时间还多花了油钱。
对此,记者联系了宜家家居客服中心,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马经理对此了解后表示,当天是因为电脑系统升级,出现了5分钟的系统错误,这种事情宜家开店后还是头一遭,碰巧让顾客吴先生给赶上了,这当然是商场的责任,吴先生找来后,商场也没有推诿,当场同意吴先生把多打价格的两件商品退货。因为没有先例,为表诚意,他们特地咨询过当地物价部门,得到的处理建议是,“假一罚十”不等于 “错一罚十”,因此按照“错一赔一”的做法,给予退货后再给予100元购物券是适当的。记者随后打电话咨询南京市物价局工价处,一位徐先生表示,商家电脑系统出错造成的价格收取错误与摆放商品中的标价错误还不同,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参照处罚,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脑系统毕竟是商场的电脑系统,出现系统错误商家还是有责任的。
本报《律师在你身边》特约律师、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电脑结账系统的错误,商家多收了顾客的钱,则只需向顾客退回多收的款项即可。所以在这起纠纷中,“宜家”同意顾客把多收的88元商品退货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商家毕竟有错在先,需要与顾客双方之间有个良好的意见沟通。罗律师提醒消费者,不排除个别商家有意在结账系统里“动手脚”,人为导致消费者多付了钱,但这种 “收费欺诈”的行为一经取证查实,商家就要向消费者赔偿多付款项双倍的金额。律师建议,如果遇到类似纠纷,不必意气用事。可先向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服务机构寻求帮助,并正确取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恰如其分地实施维权。(出自家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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