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也有使用年限 超龄运作可引发事故
2012年11月19日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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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家居网 行业频道】对老百姓而言,购买家电尤其是大家电,算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只要家电还能满足使用需要,很多人基本上不会考虑让其退休。殊不知,家电其实也有使用年限的,超龄运作的家电可能引发一些意外事故。

家电年限有规定 安全使用有期限

  据报道,由上海市消保委牵头开展的“2012超龄家电安全保障月”从11月8号到12月20号期间开展,上海市居民报名即可享受空调、洗衣机、热水器三类家电的免收上门费安全检测服务,苏宁电器提供服务支持,市民可以拨打服务单位苏宁电器热线、到全市任意连锁店服务台报名或向上海苏宁新浪官方微博发私信报名。活动不限购买商家,不设活动门槛,不限报名名额,以使用年限超过5年以上的电器为主。

  该活动低于有需要是市民来讲,确实不错。事实上,很多市民此前可能都不清楚家电也有使用年限这件事。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和《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根据这两份文件的建议,各种类型的家电都应该有不同的安全使用年限。在一般家庭平均强度使用条件下,不同的电器参考的安全使用年限为:空调8-10年,洗衣机8年,电热水器、天然气热水器8年,彩电8-10年,电冰箱12-16年,电饭煲10年,煤气灶8年,电吹风4年,个人电脑6年,微波炉10年,电风扇10年,吸尘器8年。

  以往消费者对家电的使用年限问题并不了解,也不太在意,出台《通则》和《细则》之后,消费者有了明确的指导,就可以参考以上安全使用年限,及时对家中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家电进行检查和更换,防止家电老化产生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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