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被判赔6000万 董事长称会上诉
2014年12月02日 14:37
本页显示全文>>(共计3页)
  有“中国灯王”之称的佛山照明,因涉嫌虚假陈述遭到股民集体起诉。

  上周五(11月14日),上述案件终于迎来一审判决。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隐瞒关联交易等造假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应该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原告赔偿金额共计5931.02万元。据悉,此次共有约900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这也是A股近7年最大的股民集体索赔案。

  昨日(11月16日),佛山照明董事长潘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会坚决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的诉讼时效尚未结束,后续投资者还有时间进行起诉。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后续仍有几百人的索赔处于诉讼程序中,近期将有实质进展,而总的赔偿金额或近亿元。

约1300人索赔超1.8亿

  据记者了解,2012年11月5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日公司股票停牌半日后开盘便直奔跌停,最后收盘下跌4.1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跌幅超20%。

  经过差不多4个月的调查,2013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了对佛山照明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佛山照明2010年和2011年有多项信息披露违规,其中(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的儿子等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但佛山照明并未在年报中披露。

  最终,广东证监局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涉案公司高管给予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随后,全国陆续有千余名投资者开始向佛山照明索赔。

上一页 本页显示全文>>(共计3页)

网友热评 暂无评论

    快速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