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被判赔6000万 董事长称会上诉
2014年12月02日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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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起,佛山照明陆续收到3批投资者的起诉文书:2013年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515(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文书,要求佛山照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为人民币7342.83万元及8.19万港元;2014年1月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立案受理672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文书,索赔金额为人民币8709.47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民币198.18万元;2014年3月13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立案受理116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文书,要求索赔金额为人民币2252.54万元及54.66万港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民币109.36万元及1.06万港元。

  今年7月7日,首批案件进行证据交换。据王智斌介绍,当时佛山照明共提交20份证据,主要意在证明2010~2012年是熊市,投资者损失是系统性风险造成的。他们(投资者)也提交8组证据,其中关于系统性风险问题,有3组证据表明从实施日至基准日近两年半时间内,深成指仅仅微跌了4.48%,属于正常波动,不存在系统风险,而同期佛山照明股价跌幅达46.37%,远超大盘跌幅。

  据记者统计,此案起诉总人数约1300人,累计索赔金额超1.8亿元,而这些还不包括大批未上诉和还在观望的投资者。佛山照明三季报显示,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约3亿元。1.8亿元的索赔额已占到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的60%左右。而此次判决赔偿的约5931万元也占到了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0%左右。

佛山照明称要上诉

  王智斌向记者表示,“本次判决未涉及B股投资者的索赔事宜,法院将另行判决。我此次代理人数超过500人,第一批320余位投资者判赔额约为2048万元,尚有200多人的索赔处于诉讼程序中,近期将有实质进展,而总赔偿金额或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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