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工作十分重视并建有相应的规范。
美国:主人对废弃物负责到底
美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废弃物的原主人要对废弃物负责到底,这就从根本上遏制了随意弃置现象的出现。在美国有7个州,已经立法禁止将节能荧光灯泡直接放在常规垃圾袋中,同时在一年中规定特定的时间段来处理废旧的节能荧光灯泡,以方便居民。
德国:共设8000个回收点
德国的节能灯回收采用销售体系和社区回收两个平行渠道。在德国,民众要丢弃废旧节能灯,可以登录专门由环保部门和节能灯企业协会共同设立的回收网站,查询收集点。目前,德国已经有8000多个收集点。而且,德国政府部门正在对节能灯回收立法进行论证。
日本:回收处理体系很完善
目前,日本堪称节能灯回收处理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将各项办法和政策详细地公布在各地方政府网站上,包括对节能灯的污染评估,节能灯破损后的详细处理,还有专门的个人咨询窗口。
除此之外,政府还出资修建了专门回收“有害”垃圾的工厂,并在工厂网站上对“有害垃圾”的处理步骤给出了详细的图解说明。其收集方式7%通过各厂家收集,93%则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
相比上述三个国家,中国的回收制度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建立。公民意识也很淡漠,就更不用说进行立法了。在推广节能灯上中国努力向着国处看齐,可是在回收制度方面,我们却还没有跟上他们的脚步,由此也可以看出,回收节能灯制度的建立很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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