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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可以要回吗?有谁懂?

来自:一间向阳小木屋 2016-08-09 0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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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在房管所不知道公证书是假的情况下,它让房子的第一任所有人办出了房产证(我们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瞒着他,用假的公**了新的房产证),请问这种特殊情况有没有对待? 回答: 那要看什么特殊情况了?! 追问: 单从同时存在两本房产证来说,房管所是不是有过失?事情我简单说一下,乙是甲的儿媳妇,在乙不知道的情况下,甲用乙的名义买了房,后来发现乙没有尽到儿媳义务,就希望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为了不让乙知道有这房子,甲才用了假公证书,办了真的房产证,最后乙还是知道了房子,也轻松得办出自己的证,这属于特殊情况吗? 追问: 你能再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吗? 回答: 首先房管所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只有乙的房产证有法律效率!如果在你所说的情况下甲想把房子要回来,存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当时买房子是继承还是馈赠行为? 追问: 这两者又有什么区别?那房管所至少要承担多少责任?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请教,就是法律上有规定说,用假的公**出来的房产证在两年后有效吗? 回答: 区别在于:如果是继承,因为其不孝顺等原因,可以依法起诉收回!如果是赠送,那就是他的,无权收回!房管所当时的工作人员只是失职行为!至于你所说的假公正书办的房产证两年后有效的问题我不清楚!你可以找律师,律师会告诉你所有的具体事宜!

来自:向日葵花香 2016-08-09 09:51:55
其他回答(3)

按正常程序来说不管你们是以何种行式过户都好,都必须先把土地证过了再过房产证的,除非你那房产证是属于小型集体房产证的,也就是像村里统一建造的。像这类的话你过了房产证那房子也就是属于你的啦,再说啦土地永远都是国家的不是吗?只是这几十年你有使用权而已。总的来说你的房产证是有效的,以前的房主是没权力要回这房子的,只有和你沟通商量来解决。如果他有心与你为难的拿土地证来说话也不用怕,这没什么的,大不了到时候法庭上见,你都是胜者。

来自:花千芳 2016-08-09 08: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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