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房屋的工程完工之后,接下来就是验收步骤了,看质量是否合格。那砌体工程验收要求有哪些?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搓槎。
3、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设计要求的洞口、管理、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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