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主要“双困”家庭;安置房的定价较低,经济适用房的定价受到控制;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经济适用房可享受部分税收减免。两者具体区别如下:
1、政策对象
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
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只有符合“双困”条件的拆迁安置户,才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2、供应房定价机制
拆迁安置房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经济适用房定价,除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也作了严格规定,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不另外补贴。
3、税收政策
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两者执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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