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经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后,先上报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再上报市级部门,等待下发款项。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明确使用情况: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如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或停运,消防系统故障等其他情况。
申请方法: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先上报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现场实勘后再上报市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合格后下发部分维修款项。竣工后提交市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下发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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