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申请人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根据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及本市住房情况,认定无房或一、二套房。具体条件如下: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根据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认定为无房、一套住房、二套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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