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产权到期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具体内容如下:
房子产权40年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若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公寓大多是商用物业性质,商住两用楼的用地一般为公建性质,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公寓若土地囤积较久,开发较晚,交楼时很多都已经使用超过十几年,需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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