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荐机构被罚,志邦可转债发行审核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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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0 来源于:pchouse PChouse原创

5月29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据公告显示,该公司原计划在上交所进行该项证券的发行申请,并已于2023年8月20日提交了相关申请文件。然而,由于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志家居的债券发行审核程序被上交所中止。

据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其他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的执业质量问题,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中止志邦家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程序。

志邦家居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公司表示,本次审核程序的中止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并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志邦家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计划尚需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因此,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以及该过程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太平洋家居了解到,为完善公司全国性战略布局,构建综合化、一体化的家居云工业互联网。志邦家居选择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亿元(含6.7亿元),这一募资规模较之前公布的7亿元有所调整。

扣除发行费用后,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60984.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1616.88万元)、数字化升级项目(总投资9660.3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383.1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总投资17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000万元)。

(图源:企业公告)

此外,志邦家居在公告中承诺,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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