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一、高度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经济适用住房是实行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常德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局、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消防支队、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房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监管。
常德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二、规范运作,加强建设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应市场、集约建设”的原则。要根据低收入人口的住房需求和旧城改造情况,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安排项目布局。要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建设,禁止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和主干道两侧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可在商品房建设小区中安排适度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清理已批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批土地两年内未动工的,依法收回,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主持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工作,并就规划设计、户型结构(含户型面积)、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等事项与中标人(开发单位)订立书面协议。开发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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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德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 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 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若 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 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 则需补交 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 住房产权管理。
满五年经济适用房的贷款交易流程与二手商品房的交易流程一样,即:买卖双方签署合同,进行评估房产,进行银行面签,在银行审批合格后进行批贷,再由买卖双方过户,接下来银行放贷,最后业主拿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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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因常德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廉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是常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是任何人群都可以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很多朋友常常对于经济适用房“垂涎欲滴”,然而常德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设置了哪些门槛呢?符合哪些情况的人才可以申请常德市经济适用房呢?
常德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细则
常德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两年以上;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下。2.该条件只适用于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如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区县(市),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申请常德市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常德经济适用房。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经济适用房。
以上就是常德经适房申请的条件,根据规定,常德经适房申请需要有常德常驻户口,家庭人均住房要符合城市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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