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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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底,是直属郑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郑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及9个管理部。6个内设处(室)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执法监察处和分支机构管理处;已经挂牌运行的分支机构是:上街管理部、巩义管理部、荥阳管理部、新郑管理部、新密管理部、登封管理部和中牟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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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zzgjj.com/index.a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目前我市已开通12329短信查询功能
短信查询热线:开通服务热线12329/0371-65908401
查询范围: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修改帐户密码,贷款帐号情况
收费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任何查询费用
查询电话:0371-12329
人工服务:0371-67887788,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密码)查询。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温馨提示:初始秘码为111111,可按语音提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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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我市积极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调整后规定,职工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正常偿还贷款满一年后可办理提取手续,每间隔一年以上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在贷款人提取公积金后一个月内办理。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超过贷款余额。提取金额到百位。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还款凭证(最近一个月明细记录),商业贷款或异地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本期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单。
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的计算,按银行出具的最近一个月偿还本息额乘以当期实际偿还次数确定。调整后的新规定已于今年1月初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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