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赛评奖标准
主题吻合性:作品是否符合活动主题,是否有“电梯”元素以及是否切合相关主题;
创意表现性:作品是否为创意独特且是否有原创性。
八.评选流程
(1)参赛者到网站指定地方下载参赛表格并填写;
(2)正式在线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著作权承诺函;
(3)通过初审评选出100件入围作品;
(4)组委会将以电话及Email的形式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要求入围作品的作者在规定日期内,按指定方式提交参赛作品的源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源文件的入围作品,视为参赛者自动弃权;
(5)由终审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本次大赛的各项奖项;
(6)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九.比赛日程
投稿日期:2009年9月29号到2009年11月19号中午12:00(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
初审时间:2009年11月20号-11月23号
通知入围作品参赛者提交作品源文件:2009年11月24号-30号
终审时间:2009年12月1号-2009年12月6号
最终结果公布时间:2009年12月8号
颁奖时间:2009年12月8号
登陆大赛网址:express60.vudn.com 参赛
十.奖项及奖励设置
一等奖1名:价值8000元的Apple 苹果笔记本,外加获奖证书一份;
二等奖1名:价值4000元Sony 索尼 DCR-SR87E 硬盘式数码摄像机,外加获奖证书一份
三等奖1名:价值2500元的Apple 苹果 iPod Touch 第二代 16GB,外加获奖证书一份
四等奖57名:50元手机充值卡,外加获奖证书一份。
十一.评委
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由评委会进行初审和终审评委;
终审评委:杨明洁 杨明洁联合设计机构设计总监 上海著名产品设计师
贾伟 洛可可设计公司 总监
十二.参赛注意事项
1、定义(若非特别指出,本规则中):
组委会:指承办“快速电梯’60年后的电梯’网络设计大赛”的组委会;
参赛者:指报名参加本届设计大赛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团体组织和个人。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品:指参赛者提交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否入围,参赛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署名权。
2.参赛须知: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2)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3)参赛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他人侵犯参赛者权利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5)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
3、知识产权归属:
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约定如下:
(1)对于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如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
(2)除非参赛者在报名时书面声明,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体上宣传、展示之用;
(3)大赛期间,对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4)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争议
对本规则、参赛表格及著作权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82257138-107
电子邮件:express60@vudn.com
官方网站:express60.v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