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新闻中心”栏目中宣传“联塑集团正式入股托维照明,成为托维第二大股东”等虚假不实内容。对此,本公司声明如下:
1、本公司曾有意向与托维公司合作并向其提供借款,但由于托维公司隐瞒债务而未能达成合作,根本没有入股和成为股东,本公司也是受骗而成为债权人。
2、与托维公司的合作意向也不是“联塑集团”。所以,托维公司所发布的信息明显误导公众,欺骗债权人。本公司敬请托维公司的债权人查清事实,免受蒙骗,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托维公司发布的不实信息,本公司已向其寄出律师函,要求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查清事实而用过激行为影响本公司或联塑集团名誉和生产经营活动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联塑电气有限公司
2015 年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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