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即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荆州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以解决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市市辖十区建设、分配、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适用本办法。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所称的住房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障投资公司筹集、管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
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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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主要为“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所谓夹心层有两种定义:一是内夹心层,指虽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40%.
根据《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虽然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仍然规定申请人户籍为荆州户籍,但是针对大量初到荆州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即可,专业引进人才及连续缴纳三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申请资格。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个人资产净值低于25万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即可申请。而荆州副市长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个人收入上限可能提高至年收入税前10万元,这将令更多打工仔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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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
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正在修改完善的荆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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