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列出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才是目前正在征收的税费,按照旧政策写出的税费都是过时的。根据房产交易税2015新政策,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税金和税费两部分,其中税金部分以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为主,辅以其它税金。
对于二手房交易税费来讲,最新的政策就是今年的330房贷新政,将住房营业税的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了2年。要说住房营业税从5改2到2改5的一系列变幻历程,这十年中也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
2006年5月31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二手房交易营业税5年免征。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将营业税征免年限从原政策中的5年改为2年。
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曾规定二手房交易营业税2改5。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所以,目前住房营业税的算法是:
如果是普通住房,只要房屋满了2年住房营业税就免征;如果不到2年,住房营业税=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5.56%。
如果不是普通住房,不满2年的住房营业税=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5.56%;满2年的住房营业税=(售房收入-购买房屋价款)×5.56%。
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 房产交易税之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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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费即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房屋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如下:
1.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2.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3.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 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5. 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6. 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7.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8.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9.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第二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6元。2008年11月0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暂减半征收。
土地登记费按照每宗交易38元来计算。测绘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6元计算。评估费按照评估价格的0.3%~0.5%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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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查验产权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签署合同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审查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贷款申请
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立契手续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目前,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房屋过户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需5个工作日。
银行放款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物业交接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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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 自建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房改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公式中的“合理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包括了对房屋的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和住房营业税相似的是,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个人所得税也有免征条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号)第三条:“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2013年发布京版国五条时,特别重申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满五唯一”的政策沿用至今。
其中“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个人购买的除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 房产交易税之契税新政策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如购房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减半征收契税;如购房面积不足90平,按1%税率征收契税。
简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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